男女雙方同意離婚能夠馬上辦離婚嗎?律師來解答:男女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分歧、協議離婚永遠是上策。冷靜下來,那些徹夜難眠、苦思冥想以至煞費苦心、擔憂受怕的日子,是不是真的意味著你們的感情曾經走到了最后一步,促使雙方冷靜下來后作出最終協議離婚的方式是離婚糾葛處置過程中相對來說最友好的一種處置方式。所以,在離婚案件的處置中,協議離婚是最快速高效離婚的方式,男女雙方能夠在離婚協議中,針對婚姻關系的解除、子女撫育權的處置、房產等不動產、動產的分割等做出充沛的協商和肯定,以期到達快速高效離婚的方向。
那么問題來了,男女雙方同意協議離婚能夠馬上離婚嗎?答案是NO!不能馬上!由于《民法典》發布后被熱議的規則就是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之所以使得協議離婚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即申即離",緣由不只在于三十日的期限,還在于賦予任何一方恣意的撤回權。也就是如今的協議離婚不像民法典公布之前能夠完成"秒離"和"閃離",即便男女雙方當事人同意協議離婚,也需求至民政部門注銷備案,并受三十日冷靜期的考驗。
當然,筆者以為,固然民法典設置了"離婚冷靜期"這道"檻",但是當男女雙方都鐵了心想要離婚,離婚冷靜期是給與雙方針對婚姻、家庭、子女、財富等各種利害剖析深思后做出最終謹慎決議的合理考慮期限,即便多了三十日的法定婚姻冷靜期,最終在雙方冷靜理性考慮過后,仍能到達離婚的法律效果。此種情形下,協議離婚是一種高效的離婚方式。